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(以下简称“二福院”)始建于1953年,位于崇明区港沿镇骏马村1718号,占地面积2.9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2.3万平方米,核定床位800张。主要收养和安置年满18周岁的成年失智失能孤残人员,是一所集生活照护、医疗救治、康复支持、社工赋能、膳食营养等服务为一体的市属社会福利机构。
二福院积极践行“仁爱为民、善行助残、精业至新”的核心价值观,深耕成年孤残服务领域,以“新时代成年孤残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先行者”为愿景,聚焦孤残人员生活照护、医疗康复、精神文化、服务保障、安全管理,推进标准化、规范化管理。研究制定福利机构成年孤残人员照护服务分级评估标准,促进照护服务精准化,让服务对象享受到更加全面、更加优质的服务。探索建立“阳光新生活”“阳光手作坊”“阳光合唱队”等阳光系列服务品牌,通过模拟生活班组、院内职业康复、院外岗位实践等渐进式社会融合方式,帮助孤残人员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,为孤残人员融入社会奠定基础。
多年来,二福院先后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、上海市花园单位、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、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等70余项市级及以上荣誉,多名优秀个人在国家、长三角地区、本市等各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,不断精进服务技能,提升服务水平,精准满足成年孤残人员多元化、多层次服务需求,推进孤残人员福利机构的高质量发展。